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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院须知
加入时间:2015/7/21 13:42:41 浏览次数:6831
一、入院者需带原始病历。患有传染病、不符合收治政策的精神病者不予入院。
二、入院时需交纳预付款及入院体检观察费,并一次性交纳日常生活用品等费用。
三、入院者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、一寸照片一张及日常替换衣服、常用物品。
四、入院者请勿随身携带贵重物品,如携带贵重物品入院,请妥善保管。如有遗失,后果自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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